为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近日,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交通肇事案拟不批准逮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以及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本案的背景、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阐述了拟处理决定的理由,为听证人员详细展示了案件的全貌。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张某某无前科,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对张某某做不批准逮捕,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更能够体现检察办案的温度,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意检察院作不批准逮捕决定。
下一步,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将吸取案件办理的成功经验,继续通过公开审查听证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增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切实规范和保障公开听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说理,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传导,真正实现阳光司法、透明执法、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