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上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察监督工作的安排,张北县检察院深入开展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12月4日,张北县检察院依托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平台推送的张北县某农贸市场商户使用“生鲜灯”线索,开展食品安全走访调查。
检察干警及时走访、取证,并立案调查。今年12月1日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据此,张北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据悉,该院将继续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