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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助推古树名木保护
时间:2022-07-12 14:36: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棵古树,见证一段历史;一株名木传承一个故事。古树名木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为保护坝上地区稀有的古树名木资源,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张北县境现存古树4棵,其中二级保护1棵为350年之久的柳树;三级保护2棵分别为250年的白榆树和130年的榆树;一棵为未认定等级的100年左右的柳树。检察干警针对古树名木登记情况、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周边环境、生长状态等问题深入古树所属3个乡镇,对记录在册的4棵古树进行了现场调查。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古树标识不清晰、责任单位不明确、古树周围散落生活垃圾、古树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张北县检察院邀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园林局、三个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召开了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通过多媒体形式现场出示各乡镇古树名木管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会部门和乡镇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对做好古树保护工作拟出了初步方案,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也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在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见证和监督下,杨贵海副检察长公开向责任单位代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整改。

 

  

 

杨贵海表示:古树名木是记录着历史变迁,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传承着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我们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每棵古树名木有人看有人管。基于以前所做古树名木标识牌有缺失、损坏现象、责任单位名称有变更,要重新制作古树名木标识牌,并增加二维码信息,使古树名木棵棵挂牌,株株带证。要确定专门管理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落叶、病虫害、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抢救、复壮。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把责任压实落好,助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让“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佳话永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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