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司法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及时有效的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4月11日,张北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与会各单位代表首先观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聚光》,张北县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对《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本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进一步强调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各单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对如何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提高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各单位一致表示,将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完善工作机制。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检察院、县监察委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
张北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针对强制报告制度中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需要履行的责任、义务进行了阐述,并指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制度的使命感;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强化问责机制,提升落实制度的工作成效。
通过本次会议,张北县各相关单位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加强了交流合作,为下一步凝心聚力做好张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